5月31日下午16:30邀请警方首席谈判专家、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授高锋前来作客,就我国打击儿童拐卖犯罪的问题为网友进行深入剖析。
主持人:在河南的这次救助中,一共是救了30多个儿童,其中有28名是女孩,是否表明1岁以上的
婴儿是拐卖的对象?不满
1岁的是亲生
父母卖给人家的?
高锋:这两个不能在年龄上来判断。 应该说,拐卖人口或者亲生
父母叫弃婴的,或者生个女孩,不想要,送给人家了。这种情况都是在8个月以内,甚至6个月以内。比方说弃婴的越养的时间长,越觉得越不好卖,因为知道的人很多。甚至一生下来就弃婴了,就是农民工。到了城市里打工,后来生了一个女孩,当时不让做b超,后来就给人了。如果孩子养到
1岁以上,就不给了,舍不得了。
主持人:如果说那种
父母是不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?
高锋:绝对应该承担法律责任。拐卖人口是犯罪,弃婴也是犯罪的。前不久报道,有一对夫妇生了一个女孩,就把那个孩子当成乒乓球一样摔,结果那个孩子没有死,在抢救的时候死亡了。就是弃婴的
父母有一定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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