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厅:暂不允许代养、收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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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厅:暂不允许代养、收养
    昨天,本报头版29名被拐婴儿大头照片,强烈震撼着全国读者的心,全国数万名读者,通过网络、电话等方式,联系本报,他们表达同情、愤怒、怜惜、帮助,各种心情交织在一起,背后是对29名婴儿无尽的爱。
  民政厅:暂不允许代养、收养
  昨天,从7时18分,记者接到第一个读者电话,要求领养孩子。 之后电话一直不断,80% 以上的读者,都要求领养孩子,希望给这些孩子一个温暖的家。
  昨天,从河南省省民政厅传来消息:依照相关法律法规,这些孩子暂不准被代养、收养。
  确定孩子无监护人 方可收养
 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处长许明成介绍,关于福利院孩子收养,国家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专门下发过通知,通知规定:在公安部门确定被收养人确无监护人之前,福利院里的被拐的未成年人不得被收养。
  在接到公安部门相关证明之前,民政部门无权办理被拐未成年人收养手续。
  许明成说,这样做,是避免产生法律纠纷,万一有些孩子亲生父母找到了,但孩子却被别人领养了,福利院无法向孩子亲人交待,而且双方会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纠缠不清。
  代养也不合适
  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反映,看到孩子小,缺乏关爱,很可怜,很想代养一个婴儿,如果孩子亲生父母找到了,再将孩子还回去,不知道此举是否可行?
  就此问题,许明成的态度是,临时代养不合适。
  许明成介绍,以前,也有被拐未成年人被暂时托养在福利院,福利院希望被拐未成年人获得社会关爱,同时减轻自身经济压力,曾搞过社会临时代养。
  可结果是,有孩子的亲生父母找到了,可孩子已与代养家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,代养一方不愿将孩子还给其亲生父母。曾为此上簿公堂的例子很多,在物质和感情上,对代养家庭、孩子父母、孩子本身都是一种极大的伤害。
  被拐婴儿何时才能被收养?
  这29名被拐婴儿何时才能被收养,是很多读者关心的问题。
  民政部门的答复是:公安部门确认找不到被拐婴儿合法监护人后,开出相关证明,通知当地民政部门,民政部门再传达给社会福利院,社会福利院具有合法送养权,可根据一定条件,选择合适的收养人。
  通常在公安部门确定之后,民政部门或收养人须在市级以上媒体,发布统一格式的收养公告,公告有效期未60天。60天之内,被拐未成年人,仍无人认领,方可收养。
  收养人须具备条件
  根据1999年4月1日起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规定,3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被收养:丧失父母的孤儿;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;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。
  孤儿的监护人;社会福利机构;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,方可作送养人 。
 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身边无子女;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;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;年满30周岁。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。
  收养孤儿、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,可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。
  合法收养程序
  收养人如要收养子女,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:
  1、收养当事人提出收养的书面申请书。
  2、收养当事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结婚证原件,经审定核实后留下复印件。
  3、收养当事人持有的两个市级以上医院不育诊断证明(有效期3个月)。
  4 、如被收养者监护人为社会福利机构,需由社会福利机构开出证明材料。
  5、由收养当事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、计划生育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书面证明;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。
  6、收养当事人身体健康状况体检证明。
  7、公安机关出具的发现捡拾弃婴、儿童报案和结案证明。
  8、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格式统一的收养公告(有效期60天)
  9、收养当事人与被收养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。
  以上证明材料齐全后,收养当事人、被收养人须亲自到当地民政部门社会福利处,办理收养登记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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